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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尾一男子酒驾被查,同车人员竟阻碍交警执行公务!
  • 2019-04-25
  • 来源: 汕尾手机台
  • 发布:汕尾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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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1日20时许,一辆号牌为“粤ZH808港”的小型客车行经汕尾大道渔村卡口100米处时停车后立即倒车,执勤民警发现并立刻上前拦截查处。经现场酒精测试,司机刘某高的酒精含量为39毫克/100毫升,涉嫌酒后驾车。期间,同车男子刘某广用手阻止民警关闭警车车门,并阻碍民警将涉嫌酒驾违法人员刘某高带离现场。

交警支队市区一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 邓启彬

同车的男子下来(之后)就大声吵闹,阻碍我们交警执法 ,态度野蛮,对我们交警进行辱骂,当我们把酒后驾驶人带离现场的时候,同车的几个男子也跟着到市区大队来,然后同车的几个男子由派出所带离,进行下一步的询问

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男子 刘某广

我们开出来的时候看到前面可能撞了车,我们就下车,那一个交警就追到一百多米外,叫我们停下来,是这样子,我们想要停下来,退了就停下来了 。开车的是我们兄弟,我们坐了他的车,他是有喝酒的,而且我有和他一起喝酒 ,在这里我承认做错了

  据了解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市区交警大队对刘某高涉嫌酒驾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,扣12分,暂扣证件6个月;而对刘某广涉嫌阻碍执行职务,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,城区公安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对其给予行政拘留。

交警支队市区一大队大队长 刘标

我们在执行公务的时候,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我们交警部门依法执行,对一些阻碍我们公务的,造成(严重)后果的,我们会对他进行严肃处理,在这里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喝酒不要开车,开车不要喝酒。


  为深刻吸取海丰“4.20”涉酒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,市区交警大队连续开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违法专项行动。据统计,4月20日至4月23日,该大队共出动警力140人次,警车25辆次,组织行动4场次,检查各类机动车辆360辆次,现场查获酒后驾驶案件10宗10人,无证驾驶毒驾1宗1人行政拘留1人,其他交通违法行为32宗,期间辖区未发生涉酒涉毒重伤以上道路交通事故,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工作成效。

市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标

下来我们大队将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,一是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,以铁的手腕和零容忍的工作态势,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严处一起,绝不姑息;二是突出重点,以灵活的工作方式方法,重点突出重点时间段和敏感时间段,有的放矢针对性进行专项打击,确保酒驾行为无处可逃;三是坚持每次开展行动后,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发布查处酒驾,醉驾情况,对造成严重后果,性质恶劣或者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酒驾案件,及时向社会曝光并公布处理情况,正确引导舆论

  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,无论是领导干部,还是老板富豪,都不能酒后驾驶,遇到警察执法,都应该积极配合。配合民警执法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。建设法治社会,需要每个公民都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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